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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公布行政权力清单

保留行政权力事项52项

2015-01-15 作者: 王桂利 来源: 大众日报
  □王桂利 报道
  本报济南讯 去年12月31日,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省教育厅行政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布。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52项,其中行政审批10项,行政处罚21项,行政确认4项,其他权力17项。
  自去年8月以来,省教育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工作方案,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历时4个多月开展清理审核,配合省编办做好“三上三下”集中审核,扎实做好清权、减权、优权、制权各个环节的工作,努力打造法治型机关和服务型机关。一是坚持职权法定,全面梳理职权。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三定”规定逐一进行审核确认。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部门红头文件设定的事项一律不列入清单。审核中,查阅近200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确保纳入清单的事项均于法有据。二是以简政放权为主线,依法做好减权工作。重点在权力取消下放整合上下工夫。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必放”的原则,大力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对一些虽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求的权力事项,均提出了修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建议;对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权力事项,按照简化环节、优化流程的要求进行整合;对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权力事项一律下放或实行属地管理。三是规范权力运行,依法优权制权。按照依法规范、简化流程、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对各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行优化、整合和再造,减少不必要的条件、步骤或程序,对每项权力编制运行流程图。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定程序编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程序的,按照便民原则编制。流程图全部注明了承办机构、相对人权利、服务电话和监督电话等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