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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鲁韩资企业达4743家

韩国为我省第二大外资来源地,第三大贸易伙伴

2014-11-11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一、进出口贸易
  韩国是我省第三大贸易伙伴。2013年,山东与韩国进出口294.6亿美元,其中出口127.1亿美元,进口167.5亿美元。
  我省自韩国进口的主要商品有:电器及电子产品、电子技术、计算机与通信技术等。我省对韩国出口的主要商品有: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电线和电缆、服装及衣着附件、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钢材、未锻造的铜及铜材、水海产品等。
  二、吸收韩国投资
  韩国是我省第二大外资来源地。2013年,我省批准韩资项目365个,合同外资21.9亿美元,实际到账外资12亿美元。截至2013年底,我省累计批准实际到账韩资301.4亿美元。据2013年外资企业联合年检统计,我省韩国存量投资企业4743家。
  2014年1-9月,我省批准韩资项目302个,增长11.4%,合同外资17.3亿美元,增长7.3%,实际到账外资11.6亿美元,增长21%。
  三、山东企业在韩国投资情况
  2013年,山东省核准到韩国投资企业15家,核准投资总额8128万美元,其中核准中方投资6916.1万美元。
  2014年1—9月,山东省核准到韩国投资企业(机构)18家,其中核准中方投资5459.5万美元。
  四、劳务合作
  截至2007年底,我省在韩外派研修生共10001人。韩国于2007年3月起开始废除研修生制度,实施“访问就业制度”,对居住在中国及前苏联地区的朝鲜族,签发5年有效的多次往返签证,一次入境可连续3年在韩国国内居留及就业,其中中国的比重最多。对其他中国人实行雇佣许可制。
  2013年,我省向韩国外派劳务人员1788人,期末在外人数4889人。
  2014年1-9月,我省向韩国外派劳务人员1383人,期末在外人数5383人。
(□代玲玲 杨学莹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