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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检察院成立帮扶基地,24名矫正对象获签就业安置协议

就业帮扶助社区矫正人员重生

2014-10-29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杨淑栋 报道   10月23日,博山区检察院检察官与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约谈。
  □记 者 杨淑栋 
   通讯员 韩文彬 王文斌 报道
  本报淄博讯 9月25日,博山区人民检察院成立淄博市首个针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曙光就业帮扶基地”。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该基地已经帮助24名社区矫正对象签订了就业安置协议,其中包括3名长期找不到就业门路的特困矫正对象,使他们重新开始了正常的生活。
  博山区检察院监所科科长亓大为告诉记者,社区矫正人员主要指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剥夺政治权利5类监外执行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原则上不能离开博山区,这就大大限制了他们的择业范围。但是部分矫正人员由于子女上学、家庭医疗费用等生计问题不得不外出务工,还有部分矫正对象因缺乏谋生技能无法就业,或其掌握的劳动技能在本地无相应的就业岗位,该类人员因就业困难导致其失去了经济来源,很有可能再次踏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为此,博山区检察院与当地司法等部门签署了《关于建立社区矫正人员就业安置基地实施方案》,由司法局根据矫正对象的生活状况、人品状况、个人技能等进行分类整理,提供帮扶人员名单,就业基地采取社区矫正实施部门审查推荐就业,或依照申请进行推荐的双向选择方式,将全体矫正人员纳入到再就业范围。帮扶企业在提供就业岗位的同时,还专门开设针对矫正对象的活动室,方便司法部门听取思想汇报和针对矫正人员开展法制活动。矫正对象掌握技能后可以自由择业,也可以留下来就业。
  家住博山区白塔镇的杨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从看守所出来后,杨某情绪低落,找不到工作。针对这一情况,检察官为他量身定做了详细的帮教措施。在就业基地的帮助下,杨某被安排到当地一家耐火材料厂上班。
  据工厂老板反映,杨某工作勤奋刻苦,认真好学,很快就成了单位的业务骨干。有了工作的杨某变得安稳了,表示一定会更加努力工作,用优秀的表现回报检察官和企业的关怀,回报社会。
  就业帮扶工作的开展离不开企业的支持。亓大为告诉记者,在动员企业参与就业帮扶之初,很多企业都不愿“趟浑水”,一听到是“犯过事”的人,立马回绝,担心以后不好管理,影响企业声誉。
  为了打消企业的顾虑,在解释社区矫正就业帮扶政策的同时,检察院还承诺联合乡镇党委政府在土地使用、社会管理等方面提供优惠,也会提供金融、人事等与企业相关的法律指导和诉讼支持。
  经过多次走访调研和筛选论证,最终筛选出博山社会福利环保设备厂、山东宏达线缆有限公司和淄博双桥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就业基地的试点帮扶企业。企业在对矫正人员信息做好保密的前提下,协助检察院开展监管、帮扶工作。
  另外,针对生活困难的矫正人员,就业基地综合考虑多种情况,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帮助其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对符合淄博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对符合城乡低收入条件的困难社区矫正人员,将其纳入本市低收入家庭临时救助范围。在申请流程中,检察院会予以力所能及的帮助,以保障他们的正常生活。
  截至目前,博山区共有36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就业帮扶工作选取经济开发区为试点,试运行取得一定成效后将在全区逐步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