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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标准提高

2014-10-29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杨淑栋 王成明 李媛 报道
  本报淄博讯 记者从淄博市民政局获悉,自10月1日起,该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由每人每月不低于420元提高到不低于450元,提高了30元;农村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25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880元,提高了380元。
  10月20日,淄博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自2014年10月1日起,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同时,自2014年1月1日起,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3800元提高到4300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900元提高到3400元。
  目前,市及各区县民政、财政部门正在进行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提标增补工作,按现行渠道积极筹措资金,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补助力度,确保足额预算、按时发放;同时做好新增低保和五保人员的调查摸底,切实做到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