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大众日报 > 观点

整治奢华浪费建设必须有效问责

2014-08-11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赵洪杰

  近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把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纳入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范围,进行全面清理。(8月5日《人民日报》)
  奢华浪费工程有共同特点。造价高昂,多则上百亿,少则数亿;建筑面积大,多是上万平方米以上的超大建筑;内外装修超豪华。因此定会涉及城建规划、财政、国土资源等多个政府部门,如果没有好大喜功,并搞“一言堂”,也就无从谈起。这次通知要求一把手要亲自过问清理情况,但笔者认为,一把手其实对此负有主要责任,因此清理工作难度不小,实现无折扣落实还需有具体措施,建立问责机制是比较好的方法。
  扭曲的权力思维,掌权者的浮华和虚荣,成就了政府版的“炫富”和“耀威”。一些领导干部罔顾自身条件,动不动就要向所谓的“高标准”看齐。新华社记者最近在一些地方调研发现,中部某省一贫困县建设的会议中心形似世博园中国馆大气恢弘,整个新行政中心建筑群总耗资8000万元,超批复投资2600多万元、超面积近1800平方米。另外一个省某县,高速公路入口通往县城的连接线上,建设了长达8公里的景观大道。道路中间和两侧共有3排路灯,每盏路灯间距30米,近千盏路灯看上去气派十足。
  当然,这样的案例并不是少数。公众身边很多建豪楼、搞地标的奢华攀比之作,这不仅在发达地区存在,在贫困地区也时常见到。同时,豪华建筑往往还与违反相应审批手续、违法挪用资金和征用土地有关系,重大工程项目背后往往还有严重的腐败行为。
  多年来,党和政府多次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但仍屡禁不止,追根溯源还是问责不力,鲜有地方官员因此而承担责任。因此,仅靠一把手过问整治奢华浪费建设是不够的,而是应建立清理工作机制,对清查出来的奢华浪费建设,要让相关决策者与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行政或法律责任,加大违规决策的成本。
  无疑,政府真正的好形象不是奢华,而是质朴。在很多地区,包括我省在内的一些县委办公场所历经60余年风雨,仍然在正常办公,因而被当地老百姓亲切地称为“最美县委大院”,他们年复一年一直在古朴纯美的老楼里办公,把建设资金投向学校、医院、养老院,赢得了群众的信赖,也赢得海内外客商的投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