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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过分夸大“房贷断供”影响

2014-08-11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吴学安

  楼市景气不见好转,不断有城市松绑“限购”,个别业主也开始失去信心“弃房断供”。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五六月末,浙江杭州、江苏无锡、福建宁德、江苏新沂等地都有业主因个人按揭贷款逾期未还而被银行起诉的案例。这些案件中,业主大多声称“无力还款”。目前尚无更多数据显示,“弃房断供”成为全国普遍现象。
  今年以来,伴随着房价的持续下跌,“断供”一词频现于房地产市场。“断供”一般是在房价下跌幅度较大的情况下才会出现。一种情况是,房价下降幅度超过20%-30%,也就是首付款已经被跌价“抵消”掉,完全成了负资产。对于购房者来说,再买一套新的物业说不定反而会更划算,在这种情况下,房贷“断供”现象就会凸显出来;另一种情况是,买房者自己经济方面出现了问题,无力还贷。无论哪种情况,房贷断供,肯定是迫不得已的事情。当真金白银的付出变得毫无意义,断供便成唯一的选择。
  “房贷断供”,对购房者、银行、房地产开发和土地拍卖都会产生一系列连锁影响,但过分放大“房贷断供”负面效应也不足取。温州等地曾出现的“断供”现象,目前根本谈不上蔓延到全国。而且,房贷“断供”现象多体现在投机炒房者身上,自住型购房者出现“断供”现象很少。房价暴跌加上市场交易萎靡,导致投机者的资金链断裂,从而无力偿还银行贷款。而对于多数自住型购房需求而言,月供压力是否能够承受是购房者在按揭买房之初就已经确定的,其偿付贷款的能力并不会因为房价下跌而改变,一般不会因房价下跌而无力还贷。
  对于自住型需求的购房者而言,房贷“断供”不仅意味着自己已经付出的首付款和已偿付的贷款将付之东流,而且意味着个人信用严重恶化,由于国内没有个人破产法,房贷“断供”后并不意味着购房者可以彻底甩掉银行债务,相反“断供”意味着逃债人会被债务纠缠终生。可见,无论从哪个方面来权衡,自住型购房者一般不会轻易“断供”。据此判断,所谓“断供”问题大多属于投机客被套牢而无奈“割肉”的举动,对社会和金融体系的总体影响并不大,甚至可以视为房地产市场走向理性的结果。
  需要警惕的是,那些肆意放大“断供”危害的言论,其始作俑者背后显然包含了经济利益诉求。习惯了房地产暴利的开发商是很不愿意接受房价理性调整的事实,而是试图想获得政策层面的同情与倾斜。其实,温州等地出现“断供”现象,跟温州房价过去暴炒暴涨有关,可以视为高房价正在趋于理性回归。但当房价在一些地方出现下跌后,开发商们就坐不住了,积极造舆论以博取同情。因此,“断供危害论”不排除有呼吁政策松动的一面。
  毋庸置疑,对于积重难返的房地产暴利来说,房价理性、适度地下跌无疑是消费者的福音,它不仅在最大程度地挤出房市泡沫,更有益于中国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对于过于夸大“断供”现象的言论,需要仔细考查并分析,做出有针对性的应对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