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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确定六方面31项深化医改重点工作任务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覆盖农村5亿人

2014-05-29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工作任务》),提出2014年深化医改重点工作任务是,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深入实施“十二五”期间医改规划,坚持以群众反映突出的重大问题为导向,以公立医院改革为重点,以机制建设为抓手,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全面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用中国式办法破解医改这个世界性难题。
  《工作任务》共提出六方面共31项医改工作任务。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覆盖50%以上县(市)

  一是加快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包括推进公立医院规划布局调整、建立科学补偿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机制、建立和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健全分级诊疗体系、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等8项重点任务。
  国务院医改办负责人就此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今年将把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重中之重,启动实施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新增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市)700个,使试点县(市)的数量覆盖50%以上的县(市),覆盖农村5亿人口。同时要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每个省份都要有1个改革试点城市。
优先支持社会资本
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是积极推动社会办医。
  国务院医改办负责人说,推动社会办医,重点是要解决社会办医在准入、人才、土地、投融资、服务能力等方面政策落实不到位和支持不足的问题。今年要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努力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具体改革任务是,一是要放宽社会办医准入条件,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二是要优化社会办医政策环境,集中清理不合理规定,加快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等方面的同等对待政策。三是加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出台推进医师多点执业的意见,消除阻碍医师有序流动的不合理规定。四是推动社会办医联系点和公立医院改制试点工作。创新社会资本办医机制,健全与社会办医国家联系点的沟通联系评价机制。
积极推进跨省异地就医
即时结算服务

  三是扎实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
  国务院医改办负责人称,今年要推进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和服务,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积极推进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完善政府、单位和个人合理分担的基本医保筹资机制,在逐步提高整体筹资标准的同时,逐步提高个人缴费占整体筹资的比重;建立健全医保对医疗服务的激励约束机制;在全国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加强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同时做好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间的衔接;研究制定鼓励健康保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积极开发儿童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以及与健康管理、养老服务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规范药品流通秩序

  四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包括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进一步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和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等4项重点任务。
  五是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包括规范药品流通经营行为、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改革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等3项重点任务。
  国务院医改办负责人表示,目前,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经营不规范、竞争失序和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导致药品价格虚高,群众用药负担增加。同时,医药购销领域的腐败行为严重腐蚀了医疗卫生队伍,影响了医务人员的正面形象,因此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是当前深化医改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大力推进。
  六是统筹推进相关改革工作。包括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加强科技和产业支撑、加强组织领导等7项重点任务。

  提高服务价格降低药品价格
  价格调整政策要与医保支付政策相衔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要制订价格调整的具体方案,明确时间表并组织实施。
  提高护理、手术、床位、诊疗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
制图:于海员
卫计部门负责人 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 ——《工作任务》条文摘登
  ◆将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统一纳入规划,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
  ◆严禁向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推动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到2014年底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提高二、三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完善政策措施,有序推进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实行基本药物制度。
  ◆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考核合格后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村卫生室,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加快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政策。
  ◆严厉打击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挂靠经营、租借证照、销售假劣药品、商业贿赂以及伪造、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医药代表”非法销售药品行为,有效遏制药品流通领域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实施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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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先于全国提出 “补助不低于320元”
  《工作任务》提出,2014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参保(合)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40元,达到320元;个人缴费同步新增20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
  在我省,省政府2013年12月30日发布了《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意见指出,从2014年1月1日起,山东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全省统一、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我省规定,2014年,各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筹资标准不低于400元,其中政府补助不低于320元;2015年,最低筹资标准不低于450元,其中政府补助不低于360元。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状况、医疗消费需求等情况,适时调整政府补助和缴费标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因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并经当地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可以通过城乡医疗救助等渠道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