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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轻、执行难导致非法改装车频频上路◆经济利益驱使形成了完整的地下产业链

治理“四非”需法规匹配源头控制

2014-04-15 作者: 于 江 冯 磊 杨 丽 来源: 大众日报
  □ 于 江 冯 磊 杨 丽

  4月2日,我省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四非”车辆(即机动车非法生产、改装、拼装、报废回收)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活动成效,省政府专门成立由省公安厅牵头,省工商、质检、经信、交通运输等部门参加的督导检查组奔赴各地对机动车“四非”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加大对“四非”机动车辆的打击力度。
  截至4月10日,全省共出动警力6.9万人次、开展集中查处行动178次、组织异地交叉检查36次、查处拼装、改装、报废机动车1949辆、载货超长、超宽、超高1511起、货车车厢为可伸缩结构33起。
非法改装车辆仅罚500元
  4月2日当晚,淄博市张店区交警大队在夜查中共查处违法行为56起,其中,查扣非法改装大型运输车3辆。
  “简直都快成‘变形金刚’了。”查扣3辆非法改装车的九中队队长王立敏向记者展示了其中一辆车的行驶证,行驶证上标定的是箱式货车,改装之后却成了20多米长,分上下两层的运输车。“这样的车改装之后,能拉20多辆小轿车,严重超长超宽,驾驶员开这样的车,只能靠‘感觉’驾驶,侧面、后面根本看不到。而且由于经过改装,车的重心也发生了变化,正常的刹车、变道等动作非常容易引发侧翻、甩尾,这样的大货车称为‘大祸车’,一点也不为过。”
  但如此危险的改装车辆,依据我国《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非法改装车的驾驶人只被罚款500元。“处罚确实很轻,对这些大货车司机来说,真是不痛不痒。”王立敏说。
查扣后执行难
  更让一线民警为难的是《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对于非法改装车辆,应责令恢复车辆原貌的规定。非法改装车都是钢铁焊接,甚至整个车斗都换掉了。要恢复原貌,就得有专业的人员,专业的设备。“比如,行驶证规定该车12米,他私自改成了20米,那多出的这8米,还涉及汽车轮胎、轴承、电路、制动等等配件,不是专业人员,根本恢复不了。”王立敏说。
  不仅如此,多数非法改装车辆往往涉及严重超载。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超载车辆不仅要罚款扣分,还应卸载、转运超载部分的货物。“交警部门没有专门的卸载、转运场地,而且涉及危化品、精密仪器等,还得专门人员、专门车辆进行卸载、转运。”王立敏说。
  危化品、精密仪器转运难,而砂石料、渣土等建筑原料的卸载,同样是难题。“砂石料很便宜,渣土本身就是建筑垃圾,车主找人卸载、找车转运的费用,不如直接把超载部分倒掉不要。”王立敏告诉记者。
需严控改装源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执行难长久困扰着一线民警,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四非”车辆的查处打击。那么,这些非法改装车辆又是如何成功改装甚至通过年审的呢?
  一位孔姓成品车运输车驾驶员告诉记者:“车辆加长、加宽不是什么复杂活,就是简单的钢材焊接,稍微有点规模的汽车维修厂都能干。车买了来,维修厂会帮你找一个合格的箱体安装好,到车管所登记挂牌完,出来就改装。到年审时再把改装的车厢换下来,拉着合格的箱体去审车。”
  据他介绍,不仅是箱体,货车上所有部件几乎都能改装。为了多拉货,可以加长加宽;为了能承重,可以改底盘;车长了、宽了、拉货重了,刹车会甩尾甚至翻车,他们还可以把车辆最前一排车轮的刹车去掉……经济利益的驱使让他们几乎忘掉了安全。
  如此疯狂的改装市场,几乎形成了完整的地下产业链条。如果对非法拼装、改装市场不加以严格控制,“四非”车辆无异于“恶虎出笼”,对其管控,将会难上加难。
  交警部门有关人士认为,要根治“四非”车,除了要制定更严厉的法规政策外,还得部门联合从源头上严控改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