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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市级食药监管局完成组建

◆农村和城镇社区将设食药监管协管员◆除1个海岛县及2个区外,各乡镇(街道)均将设食药监管所

2014-01-05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赵小菊 薄克国 报道
  本报济南讯 2013年7月17日,新组建的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成立,我省食品安全监管由“九龙治水”局面走向统一监管。截至目前,全省17市均已完成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并出台了改革完善县(市、区)食品药品管理体制意见。
  新组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同级政府的工作部门,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目前正在进行“三定”规定制定、人员划转等工作。其中12个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新领导班子已确定;5个市印发了新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三定”规定。
  以青岛市为例,整合时,青岛市工商部门及其基层派出机构要划转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编制和相关经费,青岛市质监部门要划转相应的人员、编制和涉及食品安全的检验检测机构、装备及相关经费。目前,青岛市食安办12人、青岛市工商局7人以及青岛市质监局的6名工作人员划到了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管将取消“垂直管理”,明确地方政府负总责,进一步明确部门监管边界,填补监管空白。
  强化基层监管能力是我省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重要着力点,目前,县级改革正在同步推进,各市已出台的改革完善县(市、区)食品药品管理体制意见中,除1个海岛县及2个区以外,均明确要求在各乡镇(街道)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为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出机构,行政编制不少于或一般不少于5名。
  此后,我省还将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负责收集报送食品药品违法生产经营的信息和线索,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日常监管、宣传教育等工作。我省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仅将实现由条块分割变为统一高效严管,还将完善政府、企业、社会齐抓共管的综合监管措施,形成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