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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陈煤矿职工井下延点区队将受罚

2013-08-26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通讯员 魏忠富 单卫宾 
   记 者 左丰岐 报道
  本报滕州讯 “今后,对超时1个小时以上的、2个小时以上的、3个小时以上的班组等单位,分别给予警告、罚款、通报批评、一般或严重‘三违’登记等处罚。”日前,山东能源枣矿集团田陈煤矿为保障职工的健康权和休息权,着手整治井下超时延点现象。 
  该矿要求,采掘单位必须按规定标准组织施工,严格执行采掘四六制、辅助三八制作业时间,坚持正常的到点交接班制度,实现正规循环作业;取消不规范的延时加价或延时超尺、超刀加价台阶式管理模式,避免造成超时延点的错误导向;精心组织井下生产,减少生产过程的影响时间。
  同时该矿规定,跟班工长、安监员是超时延点现场监督的第一责任者。各级管理人员和安监人员要加大现场超时延点的督查力度,借助人员定位系统进行监督,专业负责对口监管,调度室负责全面管理监督,矿主值班人员随时调度。同时对超时1个小时以上的、2个小时以上的、3个小时以上的区队等责任单位,分别给予警告、罚款、通报批评、一般或严重“三违”登记等处罚。积极鼓励职工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对超时延点现象可向调度室或安监处举报,举报属实者给予奖励。
   “这次下决心整治井下超时延点现象,不仅是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性管理的需要,也是矿井长治久安的需要。”田陈煤矿安监处处长李昭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