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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法院二审判处中国船长23年监禁

日期: 2012-09-14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据新华社首尔9月13日电 韩国首尔高等法院13日下午对中国船长程大伟涉嫌刺死韩国海警一案作出二审判决,判处程大伟23年监禁,比一审减少7年,罚款2000万韩元(约合1.75万美元)。
  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在判决书中说,法庭部分采纳了被告辩护律师提出的一审判决违反量刑年限标准的主张。另外,鉴于程大伟杀人并非故意,事发后主动缴纳保证金,努力补偿被害者家属,态度真诚,故将程大伟的刑期由一审的30年减至23年。负责此案的辩护律师胡献旁表示,他将与程大伟商讨是否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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