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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取水许可项目一票否决

广饶县项目用水戴上“金箍”

日期: 2012-08-01      作者: 记者 魏 东  通讯员 钟文峰 张连玉       来源: 大众日报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记者 魏 东 
  通讯员 钟文峰 张连玉 报道 
  本报广饶讯 连日来,广饶县对华誉集团5000万只肉鸡加工项目、山东欧美雅化学有限公司肉桂酸及其衍生物产业项目等7个项目进行了水资源论证评审。其中,两个项目因纯用地下水被一票否决。
  近年来,广饶县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保护,对未进行水资源论证或者论证未通过的,水利部门不予批准取水许可,发改部门、经信部门不予批准立项,环境保护部门不得批准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根据规定,凡在该县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需要取水或者增加取水的,必须按规定进行水资源论证。项目日取地表水500立方米以上、地下水300立方米以上的,业主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项目日取地表水100—500立方米、地下水50—300立方米的,业主单位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水资源论证表;项目日取地表水100立方米以下、地下水50立方米以下的,业主单位可在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直接填报水资源论证表,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县水利局局长李九智说,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水资源论证时,水的重复利用率低于65%的不予审批,未装表计量的不予审批,未配套节水设施的不予审批,以形成水资源控制的倒逼机制,力争用5年时间将工业用水全部由地下水转换为地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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