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产业基金概况

日期: 2012-02-07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2011年9月29日,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财金〔2011〕2114号文正式批准设立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蓝色产业基金”)。山东海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投”)作为蓝色产业基金的主发起人,联合明石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和正大环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一、设立蓝色产业基金的背景
  2009年4月,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山东时指出:“要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培育海洋优势产业,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10月,胡锦涛总书记再次视察山东时强调“要建设好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2011年1月4日,国务院以国函〔2011〕1号文件正式批复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明确提出“通过市场化运作,设立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姜大明省长在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指出,要“认真落实《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争取国家核准设立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带动社会资金积极参与蓝色经济区建设”。2011年5月31日,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指出,“要争取国家尽快批准设立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培育壮大山东海洋投资有限公司等区域融资平台。”
  二、设立蓝色产业基金的意义
  山东海投发起设立蓝色产业基金对建设半岛蓝色经济区意义重大,是我省深入落实蓝色经济区开发战略的重要抓手。
  (一)符合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的融资需求。改革现有海洋产业投融资制度,实施金融创新,募集社会资本投资于蓝色经济区内支柱产业、新兴产业以及基础设施是开发建设蓝色经济区的必要之举。设立蓝色产业基金可以集合社会资本搭建高效资本平台,加大蓝色经济区内企业直接融资力度。
  (二)有利于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发起设立蓝色产业基金投资重点产业,可以有效优化蓝色经济区内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带动区域就业,促进区域经济的平衡发展,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
  (三)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良性发展。蓝色产业基金以投资资金的来源市场化和运作市场化为原则,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在资本市场运作中给予被投资产业资金支持,促进资本市场良性发展。
  三、蓝色产业基金基本情况
  蓝色产业基金总规模为300亿元人民币,存续期限为12年,首期规模80亿元人民币,全部以现金出资。根据国家发改委对于产业投资基金有关管理要求,参照行业惯例,蓝色产业基金设立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
  蓝色产业基金将在符合国家政策的情况下,以股权投资等方式,立足半岛蓝色经济区、辐射山东、面向全国、走向世界,重点投资于海洋运输物流、海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建筑、海洋能源矿产、现代海洋渔业、海洋生物工程、海洋文化旅游、海洋油气开发、海洋信息服务、海洋化工等海洋产业以及蓝色经济区内的现代服务业及高新技术产业。
  四、蓝色产业基金发起人介绍
  山东海投是由省政府批准设立,省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国有大型企业,是我省实施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战略的核心投融资平台、新技术新成果孵化平台及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整合平台,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海洋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引领作用,服务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
  明石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股权投资的企业之一,也是国家发改委备案的22家创业投资管理机构之一,已取得社保基金和保险资金的管理资格,在业内享有较高信誉。
  正大环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正大集团下设的,负责产业投资的专业机构。正大集团是率先进入中国投资的知名跨国企业。
  中国蓝色经济产业投资基金,是蓝色产业基金的境外美元基金,由山东海投、明石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正大环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基金规模30亿美元,首期规模1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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