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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将“财政关爱”只洒向机关幼儿园

日期: 2012-01-10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 针未尖

  日前,广州市2012年部门预算(草案)提交给该市人代会审议,根据显示,广州8所机关幼儿园获得补贴金额高达7524.21万元,比去年增加近1770万元,这也是近几年来上涨幅度最大的一次。(1月9日《京华时报》)
  近年来,广州屡屡被曝机关幼儿园享受财政补贴,每每掀起一场关于“机关幼儿园该不该财政养”的讨论。此番也不例外,有代表委员认为,机关幼儿园不属于公共财政范畴,政府用公共财政补贴机关幼儿园,是公仆拿纳税人的钱为自家孩子服务,是“极其明显的权力自肥”。也有网友认为,用纳税人的钱让少数人受益,这样的幼儿园无疑是“特供”幼儿园,难怪民众会产生不公。让人不解的是,争议年年出现,广州机关幼儿园年年照样大吃“财政独食”,且资金大增。
  从当前财政制度的现实看,机关幼儿园不属公共财政补贴范畴。一是,在幼儿教育尚未纳入义务教育阶段的当下,财政长期补贴机关幼儿园缺乏政策依据。二是公共财政应当面向大众,用公共财政办幼儿园,就应面向社会大众招生;而机关幼儿园入园者,很明显,多是机关干部和公务员的子女。即使有富余名额向社会招生,也难保公开公平,而且,被接收者一般要交纳一定数额的这费那费,高价“购买”这些幼儿园的入园资格。向机关幼儿园补贴公共财政,其合理性值得怀疑。如果让这个地方潜规则大行其道,无疑是为“自己人”及其下一代谋取变相的福利,难怪很多人打破头都想让孩子进机关幼儿园。
  政府要增加学前教育的投入,并不是坏事,但不能将“关爱”只“洒”向机关幼儿,公共财政要力争惠及每个孩子。从这个角度说,政府恐怕更应“雪中送炭”,而非“锦上添花”——补贴那些“入园难、入园贵”、甚至上不了幼儿园的弱势群体,以体现财政的公共性和政策的公平性。
  当然,“财政供养机关幼儿园”现象恐怕非广州独有,其他地方也不同程度存在类似问题,只不过未曝光,或未向人大或社会公开财政预算而已。广州财政补贴机关幼儿园屡惹争议,也应成为其他地方的一种警示,这个历史遗留问题也不能继续“遗留”下去。像网友说的,随意为自家幼儿猛掏财政“腰包”,基本公共服务职能便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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