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 月
“篆”,是“笔”与本意为“装饰”的“缘”的简化后之结合,意为:用笔写美术字。
“刻”,是“雕”,也就是用刀挖空。
“篆刻”有三种解释:精心书写、为文;过分地修饰文字;艺术地刻印治章。今天人们所言之篆刻,其意为第三种:艺术地刻印治章,或者,刻印治章的艺术。
印章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共有的文化现象,但是,鲜活至今者,唯我中华而已。
从殷商遗存的“甲骨文”看,篆刻与最古老的文字——籀文,也就是大篆,为同时产生者。而印章,亦有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河南安阳出土的三方铜玺为据,证明当时就已存在。
春秋战国时期,印章称“玺”。至秦,规定“玺”或称“宝”,为天子专用。官员和民间的印章统称“印”,如“官印”。唯将军之印称“章”,私人印章也可称“印信”。
秦还规定了“八体”,也就是八种国家承认的文字写法。其中第五体“摹印”,为专门使用在印章上的。
到了西汉,王莽又定“缪篆”,一种“形体平方匀整,饶有隶意,而笔势由小篆的圆匀婉转,演变为屈曲缠绕”的字体用于印章,于是篆刻的字体基本定型。
此外,还要讲究印石的选用,以及刻治时的心态。特别是心态,唐人孙过庭认为,心理因素比物质条件更重要,其在《书谱》中称:得器不如得志。
清人冯承辉在《历朝印识》中,记载了明代篆刻大家何震的创作过程:他拿到顾客的定金就买酒,边喝边用手在桌上乱画,或者到花园中闲逛,或者在屋里打转,甚至干脆睡大觉,被顾客催促还会大发脾气。
可是,一旦灵感到来,他运刀如举鼎,一阵风,创作就完成了。
篆刻的创作源泉大体被认为有四途:模拟古人作品,尤其是汉印的“印从印出”、从书法中化出的“印从书出”、向绘画中借鉴的“印从画出”,以及广泛吸取营养的“印外求印”。
愈接近现代,“印外求印”的创新似乎愈多,但是,“印从印出”的传统基础还是不可或缺的。
今天,中国能较为全面地观赏篆刻文化的所在,应该说是清光绪三十年,由丁仁、王禔、吴隐、叶铭等创建,吴昌硕为首任社长,以“保存金石、研究印学,兼及书画”为宗旨之西泠印社。
其地处杭州西子湖畔“湖山最胜”的孤山南麓,明、清古建筑尚存,历朝历代之名家篆刻设“中国印学博物馆”陈列。
特别是其所建“汉三老石室”,存护了一千九百多年前的《汉三老忌日碑》,其对篆刻文化的研究、继承,可谓贡献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