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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牵红线,项目巧联姻,宁阳县供销社——

“一个点子”破解三道难题

日期: 2011-12-27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本报记者 姜言明 
  本报通讯员 张培国  
  
  在山东宁阳环城科技产业园内,泰安烟农供销农资有限公司近日挂牌成立。该公司由烟台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和宁阳县鑫源土产杂品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企业建成后,将成为泰安市及周边地区现代农资骨干流通企业。
  说起公司的成立,还有一段颇为曲折的故事呢。
  上世纪90年代末,原宁阳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停止经营,却欠下了烟台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一笔45万元的化肥款。1999年,烟台芝罘区法院判决生效,但原宁阳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却因长期停产歇业无力偿还,案件一度被中止执行。因同属一个企业法人,宁阳瑞丰公司还承担了连带责任。11年来,烟台市芝罘区法院多次来瑞丰公司查封财产,却因该公司也仅有全产权厂房和土地一宗,公司职工的工资及养老保险等都需要安置,若简单地按照法律程序申请公司破产,对双方当事人都不是最佳选择。
  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今年初,烟台市芝罘区法院法官刘凤歧来执行案件时,原宁阳县生产资料公司的主管部门县供销联社领导热情地接待了他。双方交流中提到能否把瑞丰公司的闲置土地和厂房等资产利用起来,通过资产收益来偿还欠款。
  这一思路让案件柳暗花明。宁阳县供销社想到了用下属企业土杂公司花460万刚刚购买的一低效企业资产进行合作的办法。谈到当时的情况,宁阳县供销社主任魏佰春告诉记者,宁阳作为一个农业大县,年需各种氮、磷、复混肥20余万吨,目前仅靠县内基层供销社和部分个体经营业户季节性经营远远不够。而烟台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为山东大型农资流通企业,光控股子公司就有20个,控股、参股化肥生产企业3家,化肥年经销量150万吨。如果双方合作,在宁阳境内建设一家化肥经销企业,岂不两全其美?
  但烟农公司却有顾虑,合作好是好,但这45万元由谁来还?魏佰春当场表态:“只要双方能合作,县供销社就是砸锅卖铁,也要替企业还这45万元!”
  经过双方考察论证,一拍即合。合作前期,烟农公司便为该县伏山镇苏楼村小麦良种合作社搞好了测土配方,并供应肥料150吨。
  10月26日,双方正式签订合资经营农资生产资料的协议:由宁阳供销社下属土杂公司投资240万、烟农公司投资360万,合资经营农资生产资料,而后由宁阳县供销社为原宁阳生产资料公司垫付被执行款45万元。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新成立的泰安烟农供销农资有限公司充分利用了土杂公司在环城科技产业园购买的一宗闲置土地和厂房,目前3000平方米的仓房已维修一新,展厅达到900平方米,年底即可开业运营。
  “一个点子”破解三道难题:一是烟农公司拓展了经营业务区域范围,企业欠款有了着落;二是宁阳农民有了身边的农资经营企业,可享受质优价廉的产品;三是县土杂公司也通过参股扩大了经营范围,增加了企业收入。
  据了解,企业下一步还将租赁原瑞丰公司的土地和厂房扩大经营,这一举措也将盘活被执行人原本瘫痪的企业,解决原企业职工的就业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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