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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时评

究竟该由谁主导食品安全标准制订

日期: 2011-11-29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 吴杭民

  “内部待议稿上显示,巴氏奶标准初稿的起草单位是蒙牛乳业集团,生鲜乳标准由伊利集团起草,酸奶标准则由光明集团起草。” ——曾寿瀛,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先后四次参加相关乳品标准制订的讨论会; “我至今也没有明白,反复讨论形成的送审稿,其中一些关键性标准,最后为什么会被推翻?”——魏荣禄,西部乳业协会执行副会长,先后三次参加相关乳品标准制订的讨论会; “我现在没什么可说的了。”“说了有什么用?”——多名曾经参与标准制订讨论会的奶业专家。
  这是几名专家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的。据11月28日该报报道,“三聚氰胺事件”爆发后,重新制订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成为共识。2008年12月,卫生部牵头,会同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药监局等部门,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整合完善。 
  回忆起乳品新国标的制订过程,魏荣禄颇有些遗憾:“我至今也没有明白,反复讨论形成的送审稿,其中一些关键性标准,最后为什么会被推翻?”专家所说的“关键性标准”,即后来公众广为关注的菌落总数、蛋白质含量。在几位奶业专家的力主下,对每克生乳菌落不超过50万个、每百克生乳蛋白质不低于2.95克的标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最终送审稿。可是,2010年3月正式公布的方案,生乳菌落放宽到200万个,生乳蛋白质降低到2.8克。至于送审稿在哪个环节发生改动,为什么改动,魏荣禄和曾寿瀛表示他们不清楚。乳品新国标公布后,遭到媒体和公众炮轰:“中国乳品标准创全球最差标准,标准制订被大企业所绑架。”
  国家级食品安全标准的制订,攸关百姓健康。却不想,新闻报道为我们撕开了这神秘的面纱——原来,食品安全标准的制订,貌似庄重而神圣,竟然是这样由企业来起草的!
  就在前几天,有报道说,近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发布屡遭质疑,公众担心为照顾企业利益而降低安全要求。大企业是否“绑架”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卫生部专家对此作出否定回答。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刘秀梅说:制定食品的安全标准,一定要有监管部门、科研机构和行业、企业的专家共同参与。不能把企业参与、提出意见,就认为是被企业“绑架”。话似乎有几分道理,但在国家级食品安全标准的制订过程中,更应该倾听的是消费者的声音,更应该坚持的是国际上通行的准则,而不是让企业的意志和声音占据“大头”。
  我们或许难以统计现在究竟有多少食品安全标准,但如果都像乳品新国标那样制订,捍卫消费者健康、保障行业质量,又体现在哪里?以消费者的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也许早就变成以企业的意志为根本出发点。 
  究竟该由谁主导食品安全标准的制订?这其实是一个毋须过多探讨的话题,因为,这个答案一直应该是无比清晰无比坚定的。如果在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过程中掺杂了企业的“意志”、受到了利益集团的主导,如此的食品安全标准,又有多少可信性?如何在制订食品国标时,拒绝企业的意志而服从于消费者的利益,这需要我们通盘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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