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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免税品有限公司获准成立

获免税品特许经营权其他地区尚不予考虑

日期: 2011-11-08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据新华社北京11月7日电 记者7日从财政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近日会同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审查通过了由海南省属国有独资企业出资成立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的组建方案和公司章程,允许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在海南省范围内开展经营国家批准的离岛免税品、建设免税店等相关业务。
  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三亚市离岛免税店已经明确由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并在2011年4月20日正式启动政策试点。2011年,海南省政府向国务院提出了由海南省成立省属国有独资企业的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并赋予免税品特许经营权的申请,并经财政部商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同时表示,由于离岛免税政策是国家赋予海南省的一项独有性政策,不具普遍性。同时,免税品经营属国家特许行业,国家对此会有严格控制。因此,目前不会考虑在其他地区批准设立新的免税品经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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