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底前全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日期: 2011-09-20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记者 王佳声 见习记者 张文倩 报道
  本报济宁讯 日前,济宁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要求所有单位在今年9月底前全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记者了解到,目前济宁市还有很多民营企业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障。按照《通知》,各单位均应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和职工个人都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要在今年9月底前全部建立。对一步不能到位的单位,可以采取“低门槛进入,逐步到位”的原则,先按基数和比例的双低起步,逐渐加大力度,做到应存尽存。
  《通知》要求,加大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力度,对有条件建立但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经调查核实后,实施必要的行政或法律措施,督促单位尽快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长期恶意拖欠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责令限期办理和处罚。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