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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号源全部开放,专家号开放数不低于85%——

年底前实行分时段预约就诊

日期: 2011-09-13      作者: 王凯       来源: 大众日报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记者 王凯 报道
  本报济南9月12日讯 今天,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本报持续关注的大医院预约诊疗问题有了新进展(相关报道见《大众日报》2009年11月9日、2011年8月13日、2011年9月9日等)。省卫生厅要求:年底前,三级医院所有普通门诊号源要开放预约,不低于85%的专家门诊号源要开放预约,并原则上实行分时段预约就诊。
  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自今年9月实行三级医院预约诊疗服务信息月报制度,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可参照执行,各三级医院应每月按要求填报预约诊疗服务信息报表,自今年10月起,每月5日前填报上月的信息。各医疗机构要确定专门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预约诊疗工作,明确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制。各医疗机构要结合本单位的特点,拓宽提供预约诊疗服务的途径,制定和完善预约诊疗服务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采取多种切实可行的预约形式推动预约诊疗工作,逐步提高门诊预约挂号的比例,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到2011年12月底,三级医院所有普通门诊号源要开放预约,不低于85%的专家门诊号源要开放预约,原则上2011年底前要实行分时段预约就诊;到2012年6月底,原则上所有专家门诊号源全部开放预约。
  同时,推行分时段预约,划分时间区间安排患者预约就诊,鼓励缩小时间段和尽可能精确安排患者就诊时间,合理安排住院患者和门诊患者的就诊、检查等,引导患者错峰就医,减少等候时间。原则上所有三级医院年底前要实行分时段预约就诊,并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预约诊疗的政策措施,提高社会公众对预约诊疗服务的知晓率,明确向患者和社会公众提示“预约优先”,通过电话、网络、服务台等形式为群众提供预约咨询,了解预约诊疗的方式和流程,对预约的患者包括社区和对口支援协作关系医院预约转诊的患者要优先安排就诊。各级医疗机构将通过推广实名制预约,简化就诊环节,加强医务人员出诊管理,规定医师可以变更出诊时间的比例或最多次数,制订取消预约的程序,保护预约者的信息和隐私等手段,保障预约诊疗的服务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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