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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安居工程越要注重建设质量

济南保障房“每户必验每间必检”

  • 日期:20110612
  • 作者:记 者 晁明春  通讯员 关学军
  •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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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 者 晁明春
   通讯员 关学军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越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越要注重建设质量,绝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偷工减料。对保障性住房和新建改造农村住房,要力求做到每户必验,每间必检,真正将这两项民心工程建成放心工程。”这是记者6月10日从济南市召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农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据悉,今年省政府分配给济南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目标为2.6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2万套,占全省的27%;新建农房6.1万户(包括整村迁建5.5万户),改造危房2260户。按照济南市“十二五”规划,5年内省城将新建保障性安居住房10万套。
  济南市层层签订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书,从建设单位到参与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形成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实施体系。明确提出要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所有安居工程的建设单位都要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参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济南市要求,要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过程控制,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严把关键岗位人员资格关、材料关、标准规范执行关和工程核验关,对所有进场材料,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按照规范标准要求需要复试的,必须按规定的频次和数量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的坚决清除出施工现场。对“瘦身”钢筋、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行为,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济南市强调,要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作为保证安居工程质量、交付合格产品的重要关口,确保保障性安居住房分户验收率达到100%。在分户验收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要组织有资质、有能力的施工、监理单位,做到每户必验、每间必检。验收中不得自行降低验收标准,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缺陷及时组织整改。整改后的复查结论和分户验收的结果应张贴在入户的醒目位置。凡未经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达标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单位一律不得交付使用,施工单位不得参与评优和企业升级。此外,对施工期间被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工程相关的参建施工、监理单位在全市通报批评,公示其不良记录,整改合格前不得在济南承接新的工程项目。
  按计划,济南市保障性安居工程6月底前要开工建设一批,10月份所有项目都要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