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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火车票“补办”能有多难

  • 日期:20110531
  • 作者:汤志勇
  •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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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汤志勇

  昨日起,上海各火车站开始销售实名制车票。动车实名制也带来一些新问题,如按照现行操作规定,车票若丢了不仅要重买一张,而且无法再购买原来车次的车票。(5月28日《新闻晨报》)
  人在生活中,丢东西是很正常的。实名制火车票不小心丢了,也是很难避免的事情;但问题是,比丢东西更倒霉的是,实名火车票若丢了不仅需要重买一张,而且无法再购买原来车次的车票。
  这我就有点纳闷了,既然是实名制车票,比如第一节车厢一号座位,是你张某人买的,那么这个座位非你莫属;但是,如果车票掉了,第一节车厢一号座位哪怕火车从起点开到终点,也没有人来坐,因为没有人能拿得出同样号码座位的车票;而真正的第一节车厢一号座位主人,如果丢了票,只能花钱买下一趟车的第二节车厢二号座位,眼睁睁地看着属于自己乘坐的列车从自己眼前开过,你说是不是有点冤枉、有点郁闷?
  冤枉也好,郁闷也罢,第一原因是乘客把车票丢了,不过,我认为铁路部门做法也不合适:做事机械。不是吗?既然是实名制车票,第一趟第一节车厢一号座位只属于某某人,他的车票掉了,但是,该座位在售票系统里唯一储存的是张某人的信息,为什么不能凭身份证为其补办一张车票呢?收成本费也好,手续费也罢,张某人当然会认这个账。就像公司营业执照遗失了,公司只要凭其他有效证件,就可以到工商部门补办新的营业执照一样,实名制火车票补办,前提是只需张某人拿得出购买了该车票的身份证就可以了。
  其实,实名制实行之初,车票掉了的问题,铁路部门恐怕早就想到了,但没有积极改善售票、补票系统。说白了就是怕麻烦,从自己部门利益出发,打着规定的招牌,根本没有为老百姓着想,缺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铁路部门不能像有的银行一样,明明储户躺在床上不能动,但由于某项取款非要本人亲临,最后只能让家属将储户抬到银行取款;既然是实名制车票,而且也输入购票者的信息了,车票掉了就不应该再重新买票,完全可以根据原购票信息即时补票——车票上印‘补’字,准许乘车。如果是要乘客花两份钱乘一次车,实在有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