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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奶瓶

  • 日期:201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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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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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5月30日电 卫生部等6部门30日对外发布公告称,鉴于婴幼儿属于敏感人群,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护婴幼儿健康,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奶瓶。
  公告指出,自2011年6月1日起,禁止生产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他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自2011年9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他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由生产企业或进口商负责召回。
  双酚A,也称BPA,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塑料制造的化学物质,主要用于生产聚碳酸酯(PC)、环氧树脂等多种高分子材料,被广泛用于生产化工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如婴儿奶瓶、餐具、微波炉器皿、食品包装容器的涂层、饮料瓶以及供水管道等。
  研究显示,双酚A是一类具有雌激素样活性的内分泌干扰物,可能诱发儿童性早熟或致癌。鉴于双酚A的潜在健康危害,部分国家采取了严格的管理措施。自2011年3月1日起,欧盟成员国禁止使用含双酚A的塑料生产婴儿奶瓶,并从6月1日起禁止进口此类塑料婴儿奶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