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综合 第4版

无标题

    债权转让通知书

    官峰、山东豪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我方已将我方对贵方的债权,即(2019)鲁 0105 民初 2818号、(2020)鲁01 民终10523号判决书所判定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判决:一、被告官峰、被告山东豪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陈欣偿还借款本金 2199037元;二、被告官峰、被告山东豪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利息,该利息以 2199037元为基数,自2015年 7月28日起至被告官峰、山东豪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 24% 计算;三、被告官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陈欣偿还借款本金192万元;四、被告官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陈欣偿还借款利息,该利息以 192万元为基数,自 2017年 3月4日起至债务人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 计算。逾期付款利息及案件受理费全部转让给受让人崔元福。

    特此通知。

    公告人:陈欣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