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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认定首批33家总部企业

2019-03-28 作者: 晁明春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晁明春 报道
  本报济南讯 济南市发改委近日发布消息,自《济南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2个多月来,共有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中德安联人寿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山东省冶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传化泉胜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等33家企业被认定为首批总部企业。
  按照去年12月12日印发的《济南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总部企业认定标准包括:企业(不包含房地产企业)及其驻济子公司、分支机构上年度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收贡献额2000万元以上,且市外分支机构或市外子公司不少于2家的法人企业;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品牌500强、中国连锁企业100强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且上年度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收贡献额1000万元以上的区域总部或功能总部;全国性银行、证券、保险等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总部、功能总部或一级分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