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大众日报 > 大众周末

普珉:我不认为余秀华抄袭我

2015-02-06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逄春阶 卢昱  
  近日,多家媒体报道余秀华抄袭多年前普珉写过并发表的一首诗。记者在济南采访了普珉先生,他说:“我其实是被卷入的,不愿用这首诗标记自己。媒体用《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以下简称《穿过》)炒作余秀华,搞评论的也抓住这首诗作文章,非常无趣。我不认为余秀华抄袭我。”
  “余秀华的《穿过》大胆不失矜持,如果说不如我那个,只是在篇幅上不如我有优势。”普珉说。
  普珉说,中国古代诗歌写作中引用、化用、用典非常普遍,都可归入“因袭”这个范围。比如古诗十九首中的《行行重行行》通篇八句,句句都不留痕迹地化用了前人的诗句与典故,并以此证明诗中的一些问题在过去已经存在并被前人所认识,并非今日才有。比如《春江花月夜》,在形势与内容上是此类乐府诗的集大成之作,不仅把曾有过的内容都说透了,还形成经典的诗句,在形式上由通常的四行短诗叠加为长篇,且处理得尽善尽美,所以它终结了此前这类诗歌的写作。它就像一座山兀立在一条道路的尽头,又以其他方式或多或少地影响着后来的写作。比如《红楼梦》中,曹雪芹以之仿写了林黛玉的《葬花诗》,且赢得各种读者的喜爱。
  普珉还以“丁香结”的传承,来谈因袭与创新问题。李商隐《代赠》:“楼上黄昏欲望休,玉梯横绝月如钩。芭蕉不展丁香结,同向春风各自愁”。写女子欲登楼望情人来,看见梯子又懒得上楼,徘徊在花园中看见了“芭蕉不展丁香结,同向春风各自愁”。严格地说,女子可以看见芭蕉与丁香,但是其中的对男女双方一样内心纠结的洞察,是诗人的看法,不一定是女子的意识。说是代赠,未必不是自述心曲。这两个意象当然是创举。
  诗歌是人类共同的财富,因袭别人也有没写出来的,或者写出来了仍不能掩盖原作的光芒。比如北岛的《回答》中的名句:“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提炼自食指的《命运》一诗中的“好的声望是永远找不开的钞票,坏的名声是永远挣不脱的枷锁”,传播也比原作广泛得多。但是经济学家、企业管理者在专业文章里更乐意引用食指的这两句诗。从人类社会更长远的历史,食指的诗句也仍然优于北岛的创新。
  余秀华走红,引发热烈讨论,诗歌在公众层面的传播会出现什么问题?著名诗人韩东说得很精彩:“专业成果需要分享,这是没问题的。在这意义上,热点、炒作都会吸引公众的注意力,但真正受益的还是个别敏感(对诗歌这种形式)的心灵。付出代价的则是被炒作者,尤其是志向高远的初学者。他们很容易受到伤害,产生幻觉。”普珉对因袭与继承的的思考,就是思考的专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