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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先行先试,允许基层卫生单位增补60种药品——

买不到的常见药又回来了

2014-06-20 作者: 记 者 石如宽 通讯员 张永升 来源: 大众日报
  □记 者 石如宽  通讯员 张永升 报道
  本报寿光讯 “三九感冒灵颗粒、新复方大青叶片、金嗓子喉片、健胃消食片等这些我熟悉的药,又能在村卫生室买到了,实在太好了。”6月16日,寿光市洛城街道东斟灌村村主任李春祥说。
  今年初,在潍坊市有关领导到该村征集群众意见时,李春祥反映了村卫生室好多常用药不见了,去药店买又不能报销。
  寿光市卫生局局长张明水解释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规定,我省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允许配备使用国家限定的520种药品和省增补的139种药品,其他的非目录外药品一律不得配备使用。而且只有省级以上有药品品种增补权,其他地市和县级均无权增补。省卫生厅要求各地自2011年5月份开始全部从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医疗机构不得自行购进药品。
  2010年6月16日,寿光在全市所有镇(街道)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对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实施以来,药品价格下降了约47%,明显减轻了群众的负担。但在运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治疗感冒、高血压的丹参片及大青叶、复方降压片等便宜药太少的问题。
  省平台统一采购存在这样一些情况:部分需求量大的常用基本药物虽然在省网上能够集中采购,但数量较少,医疗机构提交订单后,医药公司不能按订单数量进行配送。部分常用廉价基本药物在省平台未挂网,基层医疗机构不能正常采购使用。一些群众普遍认可的习惯用药未纳入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机构不允许配备使用等。
  面对群众需求,最初,寿光市卫生局因对增加基本药物品种无自主权,只能积极地向上级反映,以求尽快解决这一问题。同时,要求医务人员在患者就诊时认真做好日常用药引导工作,多提供一些目录内的替代药品供患者选择。
  后经反复研究,寿光市卫生局提出了“本着先行先试原则,在省卫计委调整省增补药物目录前,允许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增补60种常用药品”的解决方案,并汇报了潍坊市卫生局。自5月1日起在全省先行先试这一增补方案,强调务必执行一条“红线”,即新增补药品与基本药物一样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
  目前,寿光各镇街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结合患者用药习惯,均增补了常用药品,基本满足了群众对常用病、多发病用药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