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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志愿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推荐生试点学校不得兼报
日期:20090504   作者:   来源:生活日报
 
  □本版采写  记者  卢玉林

    根据 2009 年济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政策,每名考生均可按顺序填报三个志愿。不过,4月29日的济南市中考报名工作会议上,济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副处长史永勤提醒广大考生,指标生录取待遇只可在考生报考的第一志愿学校享受,第二、三志愿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据了解,市区初中考生填报志愿时可以顺序填报三个志愿,其中只可填报两个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均为同一批次录取学校,除推荐生录取试点学校之间不得兼报外,普通高中学校之间可以兼报。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一中学、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济南外国语学校为推荐生录取试点学校。信息技术等级考核为不合格的考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今年的中考招生政策规定,普通高中学校与普通中专(师范类除外)不能兼报。第一志愿报考普通中专、职业中专的考生,第二、第三志愿只允许填报各类职业学校。同意交费择校上学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表明择校意向。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手续且不得更改志愿。

    济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副处长史永勤特别提醒,考生填报志愿时一定要注意拉开三个志愿间的学校梯度,因为第二志愿录取时,至少要提高一个分数段 (10分)录取。各学校初中要通过家长会等形式,让所有考生及家长了解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指导考生填报志愿。但是,任何学校和个人都不得阻碍学生参加中考和在规定范围内自由选择志愿,更不准强迫或变相强迫学习成绩相对较差的学生提前离校。

    此外,5月3日是济南市中小学“校园开放日”,家长和考生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到心仪的高中学校了解情况,咨询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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