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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案件68件,追赃挽损7756万元

山东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见成效

    8月9 日下午,省检察院召开“能动履行检察职能  严惩养老诈骗犯罪”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举措和工作成效。

    “全省检察机关迅速建立专班机制、调配精干力量,有力有效推进专项行动,取得一定成效。”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晓东介绍,自今年4月上旬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养老诈骗案件205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60件、提起公诉案件68件,累计追赃挽损7756万元。

    起诉养老诈骗案件68件

    据介绍,专项行动打击重点聚焦提供“ 养老服务”、 投资“ 养老项目” 、 销售“养老产品”等六类养老诈骗犯罪案件,严厉打击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犯罪。全省检察机关对有介入条件的42 件公安机关新立案件,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密切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建立常态化会商工作模式,及时通报案件进展、研究证据收集固定问题。

    对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由省、市检察院挂牌督办,或者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挂牌督办。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养老诈骗案件205 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60 件,提起公诉案件68件,省检察院对5 起重大有影响案件挂牌督办。

    “通过开展‘集中起诉周’活动,旨在表明我省检察机关对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和力度,并以此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识骗防骗能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张蕾介绍,8月1 日至5 日,全省检察机关审查终结的14 件养老诈骗案件,集中向法院提起公诉。

    全力追赃挽损7756万元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把追赃挽损工作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切实提升追赃挽损工作质效。”郭晓东表示,对于办案发现的可能隐匿、转移涉案资金的情况,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及时阻断资金转移路径、控制涉案资金;对于共同犯罪、上下游犯罪等情况进行重点审查,根据案件情况和犯罪嫌疑人行为准确界定打击范围,拓展追赃挽损来源。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 件,移交涉嫌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线索2件。

    为了追赃挽损,把运用法律手段强制追缴、责令退赔,与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认罪认罚从宽等政策制度相结合,引导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主动退赃,最大限度挽回老年受害群体的财产损失。专项行动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结养老诈骗案件 68件,累计追赃挽损7756 万元,其中7 件案件涉案赃款全部追回。

    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8件

    全省检察机关结合办案,主动协同行政主管机关开展整治规范工作,体现以“我管”促“都管”的检察担当。公益诉讼部门主动与刑检部门对接,对检察环节在办案件和 780 件公安机关在侦案件,逐案进行审查,及时发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 件,向有关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 件。针对老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养老产品虚假宣传、养老金融产品监管等领域案件多发现状,全省检察机关及时向工信、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8件,推动加强监管,建立多元参与、有效协同、规范有序的社会治理体系。

    专项行动中,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涉养老诈骗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摸排,努力解决老年人面临的生活困难。专项行动以来,共摸排涉养老诈骗司法救助线索 52件,已救助15件。

    开展现场宣传活动343场次

    据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向社会公布了多种举报渠道,加大对12309举报电话的宣传和使用力度,同时通过来信、来访和网络等渠道广泛接受群众举报,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建立台账,依法分流办理,尽快调查核实,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在宣传重点上,坚持引导与警示并重;在宣传策划上,注重业务、采编、发布深度融合;在宣传内容上,围绕检察履职精心策划题材、组织稿件,讲好检察故事、检察人物。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现场宣传活动343场次,印发纸质宣传册10万余份,制作电子宣传片 70 部,制作海报、标语、横幅等其他宣传品1.1万余份。

    冯欣妤  李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