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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22年7月27日

    王金国: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市汇泽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王金国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不能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手续。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偿还租金48700元,违章10680元,合计 59380元及利息;2.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用均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临沂市望海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全成、全传户、范南南: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市兰山区圣杰板材厂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彭琪翔:本院受理原告胡顺达与被告彭琪翔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不能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手续。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付原告货款7836元及利息;2.本案的诉讼费等程序性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 10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刘成宏、刘成程:本院受理原告赵贵东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鲁1302民初2583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小犀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全亮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 1302民初247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贺桥:本院受理原告屈炳召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鲁1302 民初32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郑炜、朱炳东、张学炆、福建省永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永富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张保财: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云天电缆桥架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孙茂林:本院受理原告赵希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洛阳佳旭石化产品有限公司、贾东东:本院审理原告临沂市兰山区金源甲醛厂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就本案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被告洛阳佳旭石化产品有限公司支付所欠货款226243元及利息;2.判决被告贾东东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或者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 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 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义堂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临沂鲁鼎商贸有限公司、海南胜世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旺缘建筑幕墙工程有限公司、迪圣特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临沂达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你们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 时在本院义堂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遗  失  声  明

    山东启阳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蒋吉才所持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3713201020918627,流水号:10467002)不慎遗失,声明挂失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