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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债权转让公告

    序号1

    借款人名称

    山东荣川港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编号担保人名称

    JN151010120140087、JN151010120140088

  担保合同编号

    荣成市春波石油有限公司、安徽省金盾涂料有限责任公司、梅长林、胡兰、上海林蓝涂料有限责任公司、天长市新途涂料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安徽省金盾涂料科技有限公司)

    原贷款行

    YT10(高保)2014001501、YT10(高保)2014001502、YT10(高保个)2014001504、YT10(高保)2014001506、YT10(高保)2014001507

    华夏银行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糜德军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糜德军,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糜德军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注:山东荣川港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破产清偿完毕。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