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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何玫莉:

坚守平凡岗位 诠释检察担当

    从检14 年来,滨州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何玫莉先后获得全省首届未检业务竞赛能手、全省检察机关侦监部门优秀文书制作奖、全国优秀辅导员、全市十佳审查逮捕意见书等。参与撰写的专著获全省检察机关文化建设“金辉奖”图书类三等奖,多篇论文在省检察院获奖和《检察日报》等刊物发表。

    何玫莉始终秉持踏实勤奋、锐意进取的品性,在平凡岗位上诠释一名检察人应有的责任与担当。14 年来,共审查逮捕、起诉各类案件1000 余件,无一起错案发生。成功主办一批重大案件,如某涉嫌非法集会、示威案,某区首起逃税案,涉案金额近4000 万元、会员近百万人、卷宗百余本、审查报告200多页、起诉书12页的 10余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等,协办并出庭公诉涉及几十名被告人的涉黑案,主犯获刑10余年。

    她注重办案实效,兼顾“ 三个效果”。在主办的某诈骗案中,何玫莉利用仅有的 7天期限,参与协调公安及各方当事人,助力追回关键证据1000 万元汇票,后又针对汇票多次背书、 真假难辨的情形,督促公安远赴云南鉴定,有力保障了涉案企业合法权益,该案例被山东电视台“两会”宣传栏目采纳。以骗取贷款为题材,负责策划并撰写脚本的作品,获“信用山东”微视频大赛一等奖。

    作为一名未检干警,她用爱心、创新、责任心,守护“少年的他们”,努力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她还积极参与探索创新未检工作新模式,推动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参与建立《性侵未成年案件备案审查制度》等机制;协助组织召开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参与推动入职查询专项监督行动;走进滨州电视台,围绕未保法和强制报告进行解读,助力营造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魏哲/文  李泽萌/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