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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

用活考核机制 激发队伍动力

    近年来,枣庄市检察院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关于公务员平时考核文件精神,积极探索适合单位特点的具体考核办法,紧贴岗位定指标、突出实绩严考核、奖优罚劣树导向,以严格规范的评分、排序、划档、鉴评等方式,引导激励广大干警自觉在平时履职中创先争优,全院上下形成了你追我赶、百舸争流的生动局面。 多项工作走在全省检察机关前列,连续三年被枣庄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

    紧贴岗位职责,“ 量身定做” 考核标准

    坚持考核指标与岗位职责相匹配、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相结合,分类逐岗确定考核标准、明确相应指标。

    着眼工作可比性区分人员类别。按照职责相近、任务相似、绩效可比的原则区分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个类别,让同类人员在大致相同的条件和环境中同台竞技、公平竞争。

    兼顾工作差异性设定考核指标。针对全院共有三类人员、四大检察、十项业务、二十多个处室等岗位繁杂、职责各异的实际情况,建立“共性+个性”指标体系,在设定细化“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日常考勤”等共性指标的基础上,对照不同岗位具体职责量身定做个性指标,确保人员、岗位、任务全覆盖,标准、等次、赋分皆适宜。

    突出工作实干性强化实绩标准。把履行岗位职责、解决实际问题、创造工作实绩作为考核重点,对案件质量评查、业务数据核查、完成工作数质量等便于反映实绩的13项条块内容及分解工作赋予具体指标,权重分占70% ,确保考核落点实、见实效。

    突出工作实绩,“精准公正” 实施考核

    着眼干在平时、考在平时、全面考核、精准考核,建立“月通报、季考评”机制,对照设定指标,每月个人小结自查,每季全员逐项考评,持续推进平时考核有序有效落实。

    成立考核机构。成立由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平时考核委员会,下设考核办公室,形成以考核委员会领导、政治部牵头、检务督察部监督、考核办具体实施的平时考核机构。

    坚持量化考核。凡是能量化的指标量化考,实行积分制;不能量化的指标定性考,实行扣分制。突出实绩考核,既考工作完成数量,又考完成质量;既评价显绩,又关注隐绩。人人建立工作台账,把完成的工作记下来,把取得的成绩晒出来,干多干少、干好干孬一目了然。

    优化考核流程。突出工作纪实和领导评价两个关键环节,每月底干警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进行纪实小结自评,部门负责人在全院“月通报”会上汇报本部门及本条线工作完成情况;每季度由分管院领导对所属人员工作实绩进行审核评鉴,并按照不高于40% 的“优秀”比例,拟定考核等次报考核委员会研究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对“优秀”等次人员张榜公布表扬,对“一般”等次人员诫勉谈话激励,季评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备案。

    推行信息化考核。借助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开发的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和案件质量评查系统,将检察官办理的案件和有关业务数据输入系统,自动评价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使考核方式更加便捷,考核结果更加客观。

    注重结果运用,“ 奖优罚劣”树起导向

    根据平时考核结果,通过对干警付出努力的肯定、成长进步的优先和存在问题的鞭策,从精神上、物质上树起劳有所获、奖优罚劣导向,让大家工作有劲头、干好有甜头、干差吃苦头。

    与年度考核等次挂钩。要求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优先从季评“优秀”中产生。同时大力开展“争创先进部门”评比活动,将先进部门的绩效考核奖金“优秀”等次比例提高到40% ,激励广大干警争在平时、集体创优。

    与各类表彰奖励挂钩。把平时考核成绩作为推荐各级各类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年度立功授奖、“党员先锋岗”及各类先进个人,均从平时考核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同志中推荐选拔。

    与干警职务职级晋升挂钩。推荐考察干部必须充分考虑平时表现和考核成绩,做到干得好的重用、有潜力的培养、落后的鞭策,在真干真用中树起“靠素质立身,凭实绩进步”的良好导向。牛严法  党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