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贸大厦支行与烟台骏航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贸大厦支行将其对烟台新潮秦皇体育娱乐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的债权【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鲁06民初136号、鲁 06民初137 号、鲁06民初 138号、鲁06民初139 号民事判决书项下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烟台骏航投资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借款人烟台新潮秦皇体育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及担保人烟台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烟台冠辉投资有限公司、王文武、乔香华。请各借款人及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继承人直接向烟台骏航投资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贸大厦支行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特此公告。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贸大厦支行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