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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连环钢筋加工装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申报债权通知书

    张诒国: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于2020年10月30日受理了山东连环钢筋加工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环钢筋”)的重整申请,并于2020年11月16日指定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重整管理人。

    管理人进场后经多方调查,查找到贵方及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后,多次联系贵方及相关人员,但均未收到任何回复。在债权申报期限内贵方未及时申报债权,因此管理人又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贵方及时申报债权,但贵方仍未申报。

    现通知贵方于本公告发布日起一个月内,向山东连环钢筋加工装备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东路64 号兴唐国翠城 6号楼2单元 702室;联系电话:朱律师13563317428,刘律师19954292798)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如贵方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将视为贵方放弃对连环钢筋的债权,连环钢筋在后续债权分配中不再提存预留贵方的份额,同时将贵方应予以预留的份额分配给其他全体债权人。

    山东连环钢筋加工装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