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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通知

    潍坊金丝达实业有限公司、昌邑富民织造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昌宁集团有限公司、潍坊金丝达印染有限公司、刘国田、姚淑华: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北海路支行已将债权4804550.67元,其中贷款本金0元、利息4804550.67元(此为截至2021年03月27日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北海路支行账面利息,实际转让利息金额以交割日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北海路支行系统数为准)一并转让给昌邑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受让人)。该笔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贰份(1.借款合同编号为2018年0316第69 号,借款人名称潍坊金丝达实业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5000000.00元,本金余额0元。2.借款合同编号为2018年1105第95 号,借款人名称潍坊金丝达实业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000000.00 元,本金余额0元)、保证合同伍份(其中:1.保证人昌邑富民织造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编号2018年0316第 69号-1;2.保证人刘国田,保证合同编号2018年0316第69号-2;3.保证人姚淑华,保证合同编号2018年0316第69号-3;所对应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为2018年0316第69号。4.保证人山东昌宁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编号2018年1105第95号-1;5.保证人刘国田、姚淑华,保证合同编号2018年1105第95号-2;所对应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为2018年1105第95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壹份(抵押人潍坊金丝达印染有限公司,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2017年0320第87号,所对应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分别为2018年0316第69 号、2018年1105第95号)项下的全部权利也已依法转让,特通知该笔债权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以上债权转让的事实,并请你们向该笔债权所对应的受让人昌邑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履行上述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特此通知。

    通知人: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北海路支行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