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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通知

    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依法享有的以下债权全部转让,详情如下:

    1、借款人樊广浩,债权本金余额 199,999.98 元;利息 141,188.70 元;担保人:樊广勇、樊先海、樊延龙。

    2、借款人樊延民,债权本金余额100,000.00元;利息 69,476.83元;担保人:樊广浩、王英坤、郑如波。

    以上借款人所欠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其他费用及与债权相关的其他从权利一并转让至买受人胡清浩名下。请以上借款人及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向买受人胡清浩履行偿还等相关义务。

    特此通知!

    地址:惠民县南门大街207号。

    电话:0543-5335402

    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