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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书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对尹怀民依法享有的债权及从权利,已经按现状依法转让给赵伯强。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请债务人尹怀民、保证人(抵押人)李成殿、薛永敬依法向新债权人赵伯强履行义务。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

    赵伯强(买受人)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