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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象透镜

支付农民工工资不能像﹃挤牙膏﹄

    农民工讨薪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随着国家近年来在农民工工资清欠治理上的不断“加码”,此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农民工工资前清后欠的情况仍时有发生。尤其是当建筑工程项目已进入尾声或竣工时段,尾款欠薪更成为一些地方久拖不决和难以落地的老大难。亦或是如挤牙膏一般,挤一点给一点,最终引发欠薪案件。

    避免“尾款怪象”,既需要讨薪者依法维权,也需要监管部门执法到位。

    相较于建筑工程前期,为保工程进度而保工资到账的及时和顺利,工程款结算或工程快要竣工的后期,常常会暴露出各类矛盾纠纷,导致包括农民工工资在内的最后一笔工程款的长期“不落地”。由于建设资金有限,建筑领域垫资施工几成常态。部分建筑商垫资施工后,也会向各类分包公司赊账,而作为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劳务分包公司,大多也会选择预先垫付工资的办法推进工程建设。而到了工程收尾、资金结算之时,开发商与承包商、承包商与分包公司之间,就会纠纷频现,导致工程款延迟支付。

    正所谓“上头打架,下头遭殃”,处于关系链条末端的农民工,就成为迟迟拿不到薪酬的“牺牲品”。

    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屡禁不止,还缘于农民工依法维权的意识薄弱。

    鉴于就业信息不畅和务工渠道有限,农民外出打工往往靠亲戚带亲戚、 老乡带老乡。这层关系网也构成了农民工在城市中生存的依赖资源,并导致发生工钱拖欠后的不当心理:或是碍于“老乡”面子而选择隐忍,不好意思走诉讼维权之路;或是出于对“熟人”的信赖,未及时拿到薪酬或少拿些工钱,也愿意缓一缓、等一等。这无异于对农民工讨薪遭遇“尾款怪象”的姑息和默许。

    劳有所得、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支付农民工薪酬不能像“挤牙膏”,要“竹筒倒豆子”。

    从2004年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等 16 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意见》,到去年实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家不乏欠薪治理的针对性文件。破除“尾款怪象”,关键是要政策真落地、法规“长牙齿”。这就需要在已有联合治理机制基础上明确职责,做到“谁用工谁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相关部门要强化事前监管,落实分账管理、分账拨付办法,监督企业将劳务费单独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现未分开、未按月支付等异常情况,立即介入,调查问责,确保从源头降低欠薪风险。

    规避“挤牙膏”清欠,农民工不能当看客。要抓住为期1年的仲裁时效期,一旦发现工资被拖欠情况,就立即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也应当将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重点,切实为其提供方便快捷的依法维权通道。

    张玉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