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洪贵:
我公司与山东鸿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玉林市天信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韩洪贵及贵方追偿权纠纷两案(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滨中商初字第38号民事判决书、(2013)滨中商初字第45号民事判决书和(2015)滨中执异字第39号执行裁定书),现我公司与山东泉通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在2020年12月10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已将该两案剩余债权本金10814812.90 元及利息损失、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于2020年12月10日全部转让给山东泉通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担保权及其他从权利也一并转让。请贵方自接到本债权转让通知书后直接向山东泉通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付款义务。特此通知!
通知人:邹平鲁杭天润实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1日
我公司与山东鸿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玉林市天信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韩洪贵及贵方追偿权纠纷两案(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滨中商初字第38号民事判决书、(2013)滨中商初字第45号民事判决书和(2015)滨中执异字第39号执行裁定书),现我公司与山东泉通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在2020年12月10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已将该两案剩余债权本金10814812.90 元及利息损失、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于2020年12月10日全部转让给山东泉通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担保权及其他从权利也一并转让。请贵方自接到本债权转让通知书后直接向山东泉通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付款义务。特此通知!
通知人:邹平鲁杭天润实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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