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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201120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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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通知书

    山东巨野金汇源航运有限公司、山东吉象煤矿电气制造有限公司、刘奇厅、孔淑霞、高超红: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2017)鲁 1702民初6027号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东关支行对你们的全部债权权益及相关权利一并转让给了邓亚洲,请山东巨野金汇源航运有限公司、山东吉象煤矿电气制造有限公司、刘奇厅、孔淑霞、高超红向邓亚洲履行判决书所确认的所有义务。同时,撤销在2020年 12月12 日山东法制报上刊登的对山东巨野金汇源航运有限公司、山东吉象煤矿电气制造有限公司、刘奇厅、孔淑霞、高超红的债权转让通知。

    特此通知。

    通知人: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