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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云易搜(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滕州分公司(注册地:塔寺北路 888号翔宇经典小区6 号楼1单元20层01号;实际经营地:滕州市汇龙大厦A 座16楼):

    由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本局向你公告送达《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滕人社监告字[2020]第12号)。经调查,你单位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支付劳动报酬低于滕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经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后,你单位未依法改正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 )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依法改正违法行为;2、给予12000元行政处罚。

    本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被告知人如对本机关上述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罚内容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 3 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也可直接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的,视为被告知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