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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城县人民检察院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

    10月14日,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在京召开。会上,德州市武城县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 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每4年评选一次。 2020年6 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开展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评选表彰活动,按照“确定推荐对象、上报候选单位、审查核实、决定表彰名单、社会公示、表彰奖励”评选程序进行。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根据评选条件,认真组织推荐,综合考虑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保障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表现,确定武城县人民检察院为全市推荐对象并上报省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从全省筛选确定武城县人民检察院等10个候选对象。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严格审查核实,最终确定全国200个表彰对象。

    近年来,德州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的重要指示要求,始终把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基础性、全局性任务来抓,涌现出以武城县人民检察院为代表的一批政治坚定、队伍过硬、业绩突出的优秀基层检察院。武城县人民检察院在当地党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以“全省创一流,全国争先进”为目标,提升工作标准,拉高发展标杆,全力打造高品质、有特色的现代新型基层检察院,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首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省四德工程示范点、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全省“六型”建设示范院、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省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先进单位等,52个(次)集体80余名(次)干警受上级表彰奖励,在全市检察机关工作考核中始终位居全市前列,得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德州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强化基层战略定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抓基层、打基础,不断夯实新时代检察事业行稳致远的发展根基,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现代化新德州贡献检察力量。

    高忠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