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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屯司法所

探索社区矫正对象公益活动新模式

    为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工作,增强社区服刑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近日,滕州市司法局姜屯司法所将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公益劳动与普法宣传相结合,组织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化身公益活动志愿者,开展了一场特殊的普法宣传活动,既学法又普法。

    学法普法,改变自己,惠及他人,服务社会。一方面通过“让社区矫正对象成为公益服务志愿者”等多种形式,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志愿者活动,不仅使社区矫正对象学到法律知识,同时更能让社区矫正对象体会到一种参与感、认同感,感受到自己对社会的价值和贡献,从而更好地配合社区矫正;另一方面极大地拉近法律和群众的距离,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收到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参与活动的社区矫正对象表示,以志愿者身份参加公益活动,克服了自卑自弃的心理,进一步坚定了重新做人的信心和勇气,让他们感受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一定会发扬不怕苦、不怕累、乐于奉献的精神,争取更早地回归社会、更好地融入社会和服务社会,让自己成为自食其力有益社会的人。

    姜屯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社区服务+志愿服务活动,探索社区矫正公益劳动新模式,以更好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