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日期
2007-11-10
2008-06-20
2008-11-20
2007-05-20
2011-01-28
贷款余额39,595.0029,587.7189,594.009,995.0071,146.00
因下列借款人、担 保人没有根据其与山东齐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营业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现予以公告催收。请下列借款人、担保人及其权利继受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我行联系,履行还款义务,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公告。山东齐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2020年10月15日保证人刘传华、刘传奎、刘寿军、刘传福刘传华、刘传明、刘传奎、刘寿军刘传生、刘传华、刘寿军、刘传福董 啟 领、董其忠、董光政胡传勇、刘秀广、赵相举、胡吉刚
2007-11-10
2008-06-20
2008-11-20
2007-05-20
2011-01-28
贷款余额39,595.0029,587.7189,594.009,995.0071,146.00
因下列借款人、担 保人没有根据其与山东齐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营业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现予以公告催收。请下列借款人、担保人及其权利继受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我行联系,履行还款义务,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公告。山东齐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2020年10月15日保证人刘传华、刘传奎、刘寿军、刘传福刘传华、刘传明、刘传奎、刘寿军刘传生、刘传华、刘寿军、刘传福董 啟 领、董其忠、董光政胡传勇、刘秀广、赵相举、胡吉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