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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高新:

完善司法保护,让知识产权深入人心

    济宁市高新区信息产业高度密集,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成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重要职责。高新区检察院通过强化办案和服务两项工作,整合专家咨询、行政服务、司法保护三种资源,破解案源少、专业强、效率低、预防难四个难题,形成知识产权法治化保护体系,为企业提供“互联网+菜单”知识产权检察法律服务。

    在走访企业的过程中,很多企业负责人表示自有品牌长期受到假冒、侵权的困扰,给企业带来了不可预估的损失。高新区检察院在听取检察官情况汇报后,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问需”,召开知识产权领域专家学者座谈会“问计”;深入企业腹地,成立济宁知识产权检察法律服务中心,并率先研发知识产权检察法律服务云平台,使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成为该院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金字招牌。

    在制度探索阶段,固有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模式受到掣肘,亟待建立更为规范化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该院于 2018年2 月着手启动知识产权标准化试点程序,倾力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检察样板。

    标准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该院成立了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了分析研判、检查考核和培训学习制度;调派优秀检察官组建了一支学习能力强、业务知识熟练的工作队伍,分赴各地进行标准化试点专班学习。工作专班针对辖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标准化管理及运行现状进行了评估调研,开展了相关制度、文件和标准的梳理分析,搜集整理适应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标准化建设所需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等,结合实际情况,以“互联网+菜单+标准化”为特色,完善事项清单,优化办案流程,相继起草编写了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规范、知识产权案件证据标准指引、知识产权案件线索管理工作规范、知识产权案件调查核实规范,形成了通用基础标准、业务工作标准、保障工作标准三大模块,搭建覆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各环节和流程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标准体系,力求其框架合理、条理清晰、可操作性强。

    在近日召开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标准化试点推进会上,该院检察长张斌详细总结分析了标准化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试点期间,该院广泛开展“检企共建”活动,推行“互联网+订单”服务模式,联系辖区百家企业,与济宁高新区 10 个工业园区建立共建关系。针对企业发展特点,量身定制知识产权保护订单预案 126 个,发出检察建议21个,开展法律专题讲座11 期,做到服务精准化、个性化、差异化。结合区域特点,分别建立检务公开展室和知识产权展室,组织30余家企业、 400余名市场和技术管理人员进行知识产权法治教育。同时,该院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云平台实现了集网站、 pc端、手机端三位一体的线上询案办案模式,为企业提供“点对点”实时在线咨询服务。

    目前,该院建立了具有检察院特色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标准体系,围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定了基础标准、工作规范、业务流程规范共计 103 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该院对知识产权案件实行集中办理、专门审查,实行专人办案、专人指导机制,推行“捕诉一体化”,切实提高了办案效率,该院先后办理知识产权类案件10件50 人,每一起案件均取得良好的效果。办理的利用网络销售假冒“飞鸽”电动车案,4 名被告人被判5年等刑期;办理的王某侵犯商业秘密案,被告单位被判处罚金人民币 500万元,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的刑罚,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办理的假冒“山推专用油”商标注册案,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并不仅仅就办案而办案,而是“举一反三”,总结知识产权类案件犯罪特征,帮助发案企业查找漏洞,提出建章立制建议,为企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按照标准化构建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模式,不同于我们以往办案的节奏,通过推行的专项机制,高效整合了办案资源、缩短了办案流程、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增进了检企间的交流互信,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该院知识产权类案件承办人陈丹说。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