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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后︐岂能上诉又撤诉︖

    “早知道是这样的结果,我当初就不耍这个小聪明了。” 7月10 日是张开亮入狱服刑的日子,面对这一结果他后悔不已,本想通过上诉从轻判决,没想到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今年5月,淄博市临淄区检察院在对一起盗窃案件提起公诉时,被告人张开亮一审认罪认罚被从宽处理后又反悔上诉。临淄区检察院提出抗诉后,张开亮害怕被加重刑罚,向二审法院申请撤诉。5月26日,法院最终裁定驳回撤诉申请,依法改判加重刑罚三个月。

    本案中,被告人之一王明(另案处理)因为和齐都博物院简梵工艺品店的老板有过节,预谋对简梵工艺品店进行盗窃。他安排朋友张开亮购买了二手起亚轿车、伸缩梯、假车牌等工具。2019年1月10 日深夜,王明独自驾驶套牌二手起亚轿车来到临淄区齐都博物院,使用伸缩梯从外墙爬到二楼平台后爬窗进入店内,盗窃工艺品、玉石、钱币等物品。按照分工,张开亮将偷来的东西运回张店家中藏匿。随后,王明向张开亮转账5000 元作为报酬,并将部分工艺品倒卖给济南两家工艺品店。

    不久后,王明发现简梵工艺品店里还有很多值钱的工艺品,但是店铺二层正常开着的窗户紧紧关闭,而一楼正门的U 型锁比较容易下手,遂开始预谋第二次行动。在王明的安排下,张开亮再次找了辆二手尼桑轿车和液化气罐、氧气瓶、气焊枪等工具,并带着王明去了邹平找朋友学习气焊技术。1 月22 日夜,王明和张开亮再次来到齐都博物院,由王明带着工具入室盗窃,张开亮则在车内等候。王明盗窃得手后,恰巧被巡逻经过的齐都博物院保安发现。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次日,俩人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王明和张开亮盗窃工艺品价值二十余万元。临淄区检察院以张开亮涉嫌盗窃罪向临淄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张开亮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原则,检察官向法院提出了对张开亮从轻的量刑建议。今年3月10日,临淄区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决张开亮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然而,收到判决书后张开亮动起了歪脑筋,享受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带来的“实惠”后,又想通过上诉不加刑的方式赌一把:在事实和证据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张开亮以没有参与共同犯罪为由向淄博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检察官认为,张开亮先以认罪认罚获取较轻刑罚,再以上诉企图再次减轻刑罚,是对原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否认和撤销,原审判决基于张开亮认罪认罚而做出的依法予以从轻、从宽处罚的基础已丧失,不应再适用认罪认罚的从轻处理。为维护司法公正、准确惩治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临淄区检察院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淄博市检察院支持抗诉。

    眼看上诉不加刑的“美梦”即将泡汤,张开亮遂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法院裁定不予准许并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后作出终审判决:上诉人张开亮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张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