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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席搬到农户家

一老人种植“大烟苗”被判管制4个月

    公诉席本应设在威严的法庭上,可这次,检察官却将公诉席设在了老百姓的庭院里。这是什么原因呢?事情还要从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说起。

    因法律意识淡薄,常有人种植“大烟苗”,并把其幼苗当作一种蔬菜食用。殊不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种植500 棵“大烟苗”就已达到了立案标准。这不,单县 70多岁的陈某某身体患有多种疾病,干不了繁重的农活,就在自家院中种了500 余棵“大烟苗”,当做日常生活中经常食用的蔬菜,而她不知道自己已经涉嫌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摊上了官司。

    考虑到陈某某年老体弱,7月14日,单县检察院同单县法院联合将法庭搬进其家中。检察官郭庆阳从陈某某家里搬出两个小马扎,一个用来坐,一个当成了桌子,制成一个简易的公诉席,而身着检察制服的检察官就坐在这个特殊的公诉席上,开始了对陈某某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进行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3月20日,单县龙王庙镇某行政村村民陈某某在自家院子里非法种植罂粟500余棵,该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之规定,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最终,法院当庭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陈某某管制四个月,并处罚金 500元。陈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服从判决。

    都说法律是无情的,但检察官的温情执法却可以赋予冰冷的法律条文以温度。把公诉席设在了老百姓的家中,让众多老百姓“零距离”接触公诉席,既见证了检察官公诉席上义正言辞的威严风采,又给老百姓上了一堂别样的法治教育课,让大家更加清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社会危害性和可能带来的法律责任。

    冯秀兰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