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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七百万购房款去哪了?

日照一房产中介老板一审被判十二年零六个月

    “这可是我们辛辛苦苦攒了多年的血汗钱啊,本想着在市区给孩子买套房子结婚用,结果房子没买成,交给中介的首付款却不见了,”检察官手中电话的另一头,一名被害人向办案人员哭诉着,“检察官同志,你们一定要帮我们查清楚,我们的钱到底被他弄到哪里去了!”

    这名被害人所说的,便是日照市某房产中介的老板朱某某。 朱某某在2017年10月份成立了公司,经营房产中介业务。该公司在与客户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求购房客户先把首付款交到公司的账户,办理过户时再由公司将首付款支付给卖方。 从购房客户交首付款到房子过户,中间一般需要几个月的时间,这期间首付款就一直存在公司的账户上。

    朱某某之前就有买彩票的习惯,公司成立后,看着账户上客户首付款这块“肥肉”,他逐渐萌生了将这些钱拿去买彩票的想法。他暗中挪用了一笔,到了应该付款给卖方的时候,再用后面收到的首付款去支付。一次,两次,三次……就这样,朱某某在一次次尝到“ 甜头” 后,胆子越来越大,买彩票的金额从两千、三千,到三万、五万,甚至还把客户的首付款拿去赌球以寻求刺激。到2019 年案发,朱某某通过上述手段,诈骗被害人购房款共计690万余元。

    朱某某到案后,谎称自己将客户的首付款通过手机 APP 投资了P2P 小额贷款平台,却不如实提供手机解锁密码,对于APP的名称也是闪烁其词,讳莫如深。因其作案手段隐蔽,不易被发觉,加之拒不供述,赃款去向一时无法查清。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与民警逐条分析比对朱某某近几年的银行交易流水、 微信交易记录,从中发现了赃款的可疑去向,并顺藤摸瓜找到了相关证人。最终,案件事实浮出水面,朱某某在证据面前低下了头颅,表示认罪认罚。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房子代表的就是‘家’,‘住有所居’一直是人们最朴素的情感需求。本案中,很多被害人都是倾其一生的积蓄,想通过被告人朱某某经营的房产公司买房,基本是刚性需求。被告人朱某某无视国法,无视被害人的财产利益,为一己之利、一时刺激,诈骗被害人财产 690万余元,性质极其恶劣。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追究,朱某某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在法庭上,公诉人发表了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朱某某刑事责任的意见。

    “我对不起被害人,对不起家人,之前存在侥幸心理,没有说实话,现在我知道错了,我认罪悔罪。”面对铁一般的证据,朱某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近日,经依法审理,一审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安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