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检察专刊 第2版

无棣县检察院

放流26万尾半滑舌鳎

    近日,无棣县检察院与县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在渤海湾大口河码头放流约26 万尾半滑舌鳎,以异地替代性方式维护渤海湾生态环境与资源发展。这是该院在办理全市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为推进检察机关海洋诉讼专项活动,保护海洋资源采取的一项活动。

    2019年 7月初,被告人胡某在未取得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证和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辽宁省绥中县附近海域非法开采海砂8000 余吨至滨州港海域欲出售牟利被查获。经生态环境部规划院生态环境风险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和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联合评估鉴定,海砂资源损失65万余元,生态环境损失约12万元。无棣县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 6月 5 日依法向无棣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胡某自愿认罪认罚,主动交纳相应款项,积极采取向社会第三方购买苗种方式替代性修复受损的资源环境。

    在案件办理中,无棣县检察院秉承做优公益诉讼理念,首次采取增殖放流异地替代性修复方式,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转变成鲜活的司法实践,助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该案是滨州检察机关提出的首起海洋公益诉讼案件。

    王海华